年产3万件风罩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7月3日,泰安市泰山区明智机械厂在泰山区组织召开了年产3万件风罩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泰安市泰山区明智机械厂、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诚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2名技术专家(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组成,泰山区环境保护局参加会议,同步开展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现场,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整改意见。会后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危废间张贴管理制度,建立台帐;提供下脚料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并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完善,平面布置图标注排气筒位置,绘制车间设备布置图,补全登记表信息;现已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给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区上高办事处郭家灌庄村,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750平方米,厂区北侧、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和西侧为空地。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购置剪板机、冲床、等离子切割机、CO2保护焊、砂轮机、磨光机、钻床、电焊机、折弯机、空压机、剪切机、卷板机等设备,以铁板为原材料,通过切割、剪板、折弯、冲孔、焊接、打磨等生产工艺,年生产风罩3万件。
公司委托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泰山区环境保护局以泰山环审报告表[2018]338号予以批复。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建成。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新增一台脉冲除尘器用于等离子切割粉尘处理,废气改为有组织排放。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沤制农肥,不外排。
2、废气
等离子切割粉尘使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打磨工序配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净化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噪声主要为剪板机、冲床、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钻床折弯机、空压机、剪切机、卷板机等设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增加减振基础,通过墙体隔声的方式降低厂界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净化器收集到的烟粉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营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建了危废暂存间,并采取了防淋防渗措施。
6、卫生防护距离
环评批复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诚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81%,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噪声未监测。厂界四周设4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噪声值最大59.8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昼间噪声2类标准的要求。
2、废气
等离子切割废气排气筒2天6次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值8.8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0.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2天8次监测,排放浓度为0.3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做到了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建议
1、验收合格5日内,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向环保部门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2、严格按照车间内功能分区组织生产,杜绝乱堆乱放,保持生产环境整洁有序;
3、做好固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清运,禁止露天存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产生量、处置量及存储量统计;
4、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破损滤袋和滤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附件:泰安市泰山区明智机械厂年产3万件风罩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