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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中心D-03、D-05地块项目(三期)商业办公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泰安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在泰安市组织召开了鲁商中心D-03、D-05地块项目(三期)商业办公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泰安鲁商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中环环保有限公司及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意见。会后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提供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卫生服务站移交岱岳区卫生健康局的证明;并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完善,补充了雨污管网和水土保持方案,细化项目变更内容,修改了写字楼内噪声执行标准,明确化粪池位置和容积。已落实了验收组提出整改要求,验收组给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北至财兴街,南至规划支路,西至荣昌路,东至泮河路,总用地面积144545m2,分D-03、D-05两个地块。环评概算总投资173065.45万元主要建设3栋34层、2栋30层、2栋28层、2栋18层、1栋24层、17栋5层高的住宅楼,1栋22层高的酒店,8栋1-3层高的沿街商业楼及一处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3430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8727.4m2,地下建筑面积115574.6m2,规划住宅总户数2326户,停车位2855个,绿化率为30%。

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一期工程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设完成,建设内容包括四栋高层住宅(G1#楼、G5#楼、G8#楼、G10#楼)、九栋5层住宅(V1#楼、V2#楼、V6#楼、V7#楼、V8#楼、V11#楼、V12#楼、V16#楼、V17#楼)、四栋商业楼(1、5、7、9号楼),一处水泵房、两处配电室、两处换热站、一处燃气调压站等公建设施。2018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

二期工程位于项目区西部,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设完成。主要建设6栋高层住宅G2#楼(34层)、G3#楼(34层)、G7#楼(24层)、G6#楼(28层)、G9#楼(18层)、G11#楼(30层),8栋五层住宅V3#楼、V5#楼、V9#楼、V10#楼、V13#楼、V15#楼、V18#楼、V19#楼,1栋三层幼儿园,卫生室和4栋商业楼,配套建设中水处理站。2020年1月和8月完成自主验收。

本期工程为三期工程,位于鲁商中心D-03、D-05地块项目东南角,占地面积6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53.97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4357.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96.19平方米(不计容积率)。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建设一栋22层高楼和2层群楼,其中1~9楼为酒店,10楼以上为写字楼,每层23间房间(含备用间1间),共计13层(10-22层),299间。地上停车位84个,地下停车位174个。

本次验收只针对10楼以上商业部分进行。1~9楼酒店部分,正在建设,未投入使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将来投入使用后,经营单位另行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2015年10月委托山东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编制了项目环评报告表,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于10月12日以泰环审报告表[2015]74号文予以批复。本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设完成。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验收监测单位调查核实,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基本一致,1-9层酒店部分暂未完成施工,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建筑面积由29398.7平方米增加到33976.68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区建筑面积22853.97平方米,酒店11122.71平方米(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变更内容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未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写字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2个排气口,高2.5m,置于绿地中,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封运输,能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及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泵站、地下车库风机等设备噪声、出入车辆的交通噪声等。泵站、车库风机均设于地下。根据噪声产生的特点,对噪声的治理措施是: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置于地下,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控制鸣笛,限制车速;沿街一侧窗户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窗;加强绿化等有效措施降低本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中环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在本期工程边界四周布设4个测点,别墅区东侧设置1个环境噪声测点,商业办公区十楼写字间内设置室内噪声测点,昼、夜各监测1次。项目各边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6.6dB(A),夜间噪声值最大为47.1dB(A),均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区内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1.8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3.7dB(A)能够达到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室内昼间噪声最大值为37.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30.4dB(A),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2010)对办公建筑高要求标准(≤40dB(A))。

五、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建议

1、根据验收组意见修改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

2、验收合格5日内,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3、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管理,减少恶臭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泵房、风机等公建设施噪声扰民;

4、本次验收未包含的酒店部分投入运行后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鲁商中心D-03、D-05地块项目(三期)商业办公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22年2月26日